问:采购代理机构需要参与项目验收吗?
答:不是必须的,对供应商履约验收的主体是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是否需要协助项目验收应根据委托代理协议中的相应内容进行操作,如果协议中没有涉及相关内容,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参与验收。
法律依据为《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一条 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作为政府采购业界领域专业知识分享工具,易采通App自2017年1月1日上线以来,受到了政府采购各方人士的高度关注与欢迎,注册用户已达到30万人。如果您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疑问,欢迎随时到易采通App“有问有答”频道提出。当然,也可以看看其他业内同行遇到问题后的解决方案哦。扫描下方二维码免费下载注册易采通App。